医学部各教学单位:
2021-2022学年春学期教学任务已下达,为确保实验动物准时送达不影响实验进度,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验教学任务,准确填写《河北大学医学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》(附后),汇总并核实无误后,纸质版经主管院长签字盖章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医学综合实验中心(综合楼117),电子版发送至45221596@qq.com 。
联系人:李军 联系电话:5075653
附件:河北大学医学实验动物使用计划表.xls
河北大学医学综合实验中心
2021年11月8日